新京报讯(记者 倪兆中 实习生 程明秀)深圳拟对超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实行安乐死一事引发关注。今日(10月14日),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称,系深圳的流浪犬较多,对市民存在安全隐患,综合考虑下实行安乐死。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中,未正式实行。 9月27日,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。新京报记者注意到,《意见稿》在养犬登记、管理收治、处置、安全及文明养犬等几个方面做出了规定。 在犬只处置制度方面,《意见稿》指出,对于诊断患有绝症、传染病晚期、难以治愈且无治疗价值的犬只、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以及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,可实行无痛安乐死。《意见稿》公布后,文中涉及安乐死的部分近日引发网友讨论。 今日,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,对犬只实行安乐死系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,该局曾专门派人去香港做过相关调研。“深圳市流浪犬较多,对市民存在安全隐患,综合考虑下实行安乐死”。操作方法主要是给犬只注射药物,具体由犬只收治中心兽医执行。 该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《意见稿》处于征求意见期,未具体实施,市民若有意见可在10月31日前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。现已有多位市民反映,希望在犬只乘坐电梯的时间规定、牵狗绳的长度等方面再展开讨论。相关部门后期将举行听证会,邀请专家学者及公众围绕规范化养犬展开讨论。“要综合考虑养狗市民的意见,也要考虑不养狗的市民的意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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