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1426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收起左侧

[探索频道] 明朝第一任宰相李善长之死

[复制链接]

版主勋章 - 版主勋章

 成长值: 23140

宝血灵晶结丹成就紫铜v3_04紫铜v2_03灰铜v3_01紫金v1_04紫银v1_02绿金v3_05紫铜v1_05灰金v1_05蓝铜v1_05蓝银v1_05绿金v1_01绿铜v3_05绿银v3_05红铜v1_05紫银v2_05灰铜v1_05
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 楼主| 发表于 2019-4-10 01:3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
李善长,这个活跃在明初政坛上的超重量级人物,有着惹人注目的多重身份:朱元璋的淮西老乡;帮助朱元璋夺取天下的重要智囊和后勤补给官;明朝开国第一文臣,第一任宰相;明太祖朱元璋的儿女亲家。




李善长剧照

这样一个人,如何从历史中谢幕的呢?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,在残酷的所谓胡惟庸谋反案稍稍平息之后,原本早已退休、77岁的李善长被人告发与胡案有关,“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……善长子祺与主徙江浦,久之卒。祺子芳、茂,以公主恩得不坐”。也就是说,除了李善长本人,他的妻、女、弟、侄四家有70余人被株连至死,唯一幸存的是他的儿子李祺。李祺因为娶了朱元璋的女儿,是驸马,总算被赐恩免死,但也要和公主一起被发配。李祺的两个儿子(应该尚属少年),实际上也是朱元璋的外孙,也因为沾公主的光,才没有受这个惨案的牵连。




李善长剧照

朱元璋任太平兴国翼大元帅,以李善长为元帅府都事,从克集庆(今江苏南京)。朱元璋任江南行中书省平章,以其为参议,军机进退,赏罚章程,多由他裁决。后枢密院改为大都督府,善长兼领大都督府司马,升任行省参知政事。二十七年,朱元璋自立为吴王,以李善长为右相国。他娴于辞令,明习故事,处理政务,裁决如流,将吏帖服,居民安堵;调兵转饷无乏,恢复制钱,榷淮盐,立茶法,开铁冶,定鱼税,国用益饶,而民不困。吴元年(1367),论功被封为宣国公。吴改官制,尚左,故李善长由右相国改称左相国,居百官之首。曾与刘基等裁定律令。 作为“大总管”,李善长被朱元璋称为“在世萧何”。他在朱元璋最式微的时候投奔而来,一直负责军队的粮饷供应,成为前线将士风扫残云的“发动机”。他是朱元璋登基典礼的“总导演”,是朱元璋大封功成时的“首席公卿”,是朱元璋的亲家翁。




李善长剧照

这样一个曾经位极人臣,而且还是皇亲国戚的大人物,怎么会落到身死族灭的地步呢?

表面的起因似乎是因为胡惟庸的谋反案。洪武十三年,胡惟庸案发。李善长虽与胡氏同乡,且李善长弟弟李存义的儿子娶的是胡惟庸的侄女,具有姻亲关系,胡惟庸仕途得意,又主要是靠李善长的引荐,但在胡案初始阶段,李善长并未陷入其中。御史台缺长官,退休的李善长还一度被“拉夫”,暂时主持御史台的事务。让人无法意料的是,到了洪武十八年,“反臣”胡惟庸的脑袋早已“搬家”多年的时候,突然有人跑出来,揭发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父子“实为胡党”。这个时候,圣恩虽仍如雨露,说“免死吧”,但对李善长来说显然已危机四伏。洪武二十三年,已经77岁的李善长修房子,向信国公汤和借士兵300人干私活,汤和没同意还奏了一本。该年四月,李善长又为一个犯了罪的叫丁斌的亲戚求情。按照常理,这在当时本来是一件并不大的事情,可不知何故又闹到了朱元璋那里。皇帝下令审讯,而这个丁斌过去曾在李善长家服务,很奇怪,他没有就事论事,交待李丞相是怎样为他请托免罪的,却直往心惊肉跳的事上扯,即李善长家族与胡惟庸的瓜葛。明太祖先逮捕了李存义父子,拷讯之下,总算拿到了最有“价值”的内容。但最终,他还是由于不慎,招惹灭族之灾,全家70多口被满门抄斩,朱元璋只免了他女儿女婿,也即公主附马(李祺)。




李善长剧照

按《明史》记载,李存义父子是这样供认的:胡惟庸想造反,便使亲家李存义去游说李善长。李善长起初大惊,说这是灭九族的勾当啊。不久胡惟庸又派李善长的老友去劝诱,说事成之后当封其为王,善长“不许,然颇心动”。后来胡惟庸亲自出马,善长“犹不许”。过了一段,胡惟庸又让李存义去劝说兄长,李善长叹了一口气说:“我老了,等我死后,你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。”但仅此似乎还不足定案。很快,李善长家的几个奴仆也纷纷告发李善长和胡惟庸的阴谋。“大逆不道”的罪名终于成立,有意思的是连老天也示意李善长该死了。《明史》上说,李善长刚刚被定罪的时候,星相学家“言星变”,卜了一卦,说上天示意要“移大臣”。须知,因天象的异变杀人,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传统。唐末时,一个依附军头的权相,就是以这种理由来清除他不喜欢的20多位同僚的,结果“朝班为之一空”。现在李丞相既然也到了天厌之的份儿上,还有何说?皇帝当年亲赐的那个可以免二死的铁券,也成了一张废纸……


插件设计:zasq.net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 ( Q群816270601 )

GMT+8, 2024-11-27 10:04 , Processed in 1.584056 second(s), 47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